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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南市政府勞工局前科員仲南萍利用承辦公司勞工退休準備金機會,鎖定20家已停、歇業但專戶尚未結清的公司,先透過林明亮尋找人頭勞工,再偽造資料變更公司專戶印鑑,詐領21名勞工退休金共3329萬元。台南地方法院依貪汙罪將仲某判刑10年,林某判刑5年。

今年54歲的仲南萍於2003年任職台南市政府勞工局勞資關係課課員,2010年縣市合併後改任勞工局科員。從2008年至2012年3月退休時,仲某一直承辦勞工退休準備金相關業務,勞工局直到2013年才發現此事,將已提前退休的他移送法辦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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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指出,仲某因承辦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的稽催業務,得以利用勞動部「全國勞工行政資訊管理整合應用系統」帳號,查詢轄內各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提撥情形,得知不少已停、歇業公司的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並未結清。

2009年仲某因經濟壓力大且工作升遷不順,假冒公司名義變更退休準備金專戶印鑑及通訊地址,再以人頭充作該公司的退休員工,向台灣銀行詐領申領員工退休金。

不過,仲南萍自知不宜由他出面招攬人頭,找上經濟不佳的友人林明亮商議,由林某尋找人頭詐領。事後,林某分到詐得金額的1成5至3成。

2013年部分被詐領退休金的正牌員工向勞工局申請退休金時,勞工局才發現不少停、歇公司的勞退準備金已被提領,市府政風室查出仲某涉嫌重大,將全案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。

南檢查出,仲某於2009年至2011年間,銀行帳戶有不明資金大量存入,進一步清查發現,共有20家公司、21名勞工受害,共詐得3329萬5450元,除查扣仲某帳戶內的615萬元贓款外,還將他聲羈獲准,偵結後依貪汙治罪條例將仲、林2人提起公訴。

台南地院審結,認定仲某罪證明確,依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將他判刑10年,褫奪公權5年;林某也同罪判刑5年,褫奪公權2年,2人均連帶追繳犯罪所得。

(中國時報)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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